| 标题 | 消费者协会购房定金能退吗 |
| 内容 | 律师解析:购房时缴纳的定金其实是可以退还的,然而这需要依照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若购房者欲收回定金,通常情况下,他可在以下几种情境之下,向开发商索回定金:首先,若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未满足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那么他们与其购房者之间签署的关于购房方面的定金协定将会被判定为无效。依据我国《民法典》中的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已经签订了《认购协议》,亦或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其次,若开发商虽然未能获取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有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起缔约过失责任,除了要将购房者的定金如数退还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再次,若开发商已经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并且成功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若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的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现金;最后,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若是因为您自身的原因,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相关的隐瞒或欺诈行为,您仅仅是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那么您需要按照认购书中关于退房的相关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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