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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退还定金构成侵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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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拒绝返还订金并不构成侵占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所涉范围为将他人托管的财务非法据为已有,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拒绝对此归还的行为。然而,订金往往定义为在签订合同时预定好的,用于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经济款项,它并非是赋权于他人代为管理的财物。因此,若在合同解除之后,一方当事人拒绝返还订金,那么这便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应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而非被视为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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