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当患者不幸离世之后,医患各方都无法明确认定死因或存在争议时,应于患者亡故之日起48个小时之内(如果具备低温冷冻保存条件的话,可延长至七天)进行解剖检验。 福尔马林固定的尸体现场解剖,需征得死者家属的书面同意,并且签名确认。 如果其中一方拒绝或拖延执行尸检工作,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而影响了对死因的准确判定,那么这一方须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