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关于赡养老年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分摊: 首先根据的是被赡养人的子女人数以及姓氏,若赡养人为独生子女,则每位子女每月可享受2000元的专向附加扣除额度; 然而,如果并非独生子女,那么其兄弟姐妹们则需共同承担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均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